成都钢结构夹层检测报告怎么办理
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实例:
成都省某加工厂一厂房,该厂房为单层,采用单跨双坡门式刚架,刚架跨度18m,柱高6m;共有12榀刚架,柱距6m,屋面坡度1:10;地震设防列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刚架平面布置见图1(a),刚架形式及几何尺寸见图1(b)。屋面及墙面板均为聚氨酯复合保温板;考虑经济、制造和安装方便,檩条和墙梁均采用冷弯薄壁卷边C型钢,间距为1.5m,钢材采用Q235钢,焊条采用E43型。
(一)荷载取值计算
1.屋盖荷载标准值(对水平投影面)
YX51-380-760型彩色压型钢板0.15 KN/m2
50mm厚保温玻璃棉板0.05 KN/m2
PVC铝箔及不锈钢丝网0.02 KN/m2
檩条及支撑0.10 KN/m2
刚架斜梁自重0.15 KN/m2
悬挂设备0.20 KN/m2
合计0.67 KN/m2
2.屋面可变荷载标准值
屋面活荷载:按不上人屋面考虑,取为0.50 KN/m2。
雪荷载:基本雪压S0=0.45 KN/m2。对于单跨双坡屋面,屋面坡角
α=5°42′38″,μr=1.0,雪荷载标准值Sk=μrS0=0.45 KN/m2。
取屋面活荷载与雪荷载中的较大值0.50KN/m2,不考虑积灰荷载。
3.轻质墙面及柱自重标准值(包括柱、墙骨架等)0.50 KN/m2
4.风荷载标准值
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附录A的规定计算。
基本风压ω0=1.05×0.45KN/m2,地面粗糙度类别为B类;风荷载高度变化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的规定采用,当高度小于10m时,按10m高度处的数值采用,μz=1.0。风荷载体型系数μs:迎风面柱及屋面分别为+0.25和-1.0,背风面柱及屋面分别为+0.55和-0.65(CECS102:2002中间区)。
5.地震作用
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中第18.8.1条建议:单层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一般在抗震设防烈度小于等于7度的地区可不进行抗震计算。故本工程结构设计不考虑地震作用。
建筑钢结构检测鉴定层次体系及相互关系
2.1建筑钢结构检测层次体系
(1)整体检测单元
首先我们知道,衡量一个结构的健康状况,其整体的可靠度是*关键的,结构的局部破坏,*终要反映到是否对结构整体造成影响,其整体的健康状态 是检测的*终目的
(2)检测子系统
接下来的一个层次是检测子系统,本文根据建筑钢结构的特点,将钢结构整体划分为钢结构传力系统、钢结构围护系统和钢结构其他系统三个功能模块:钢结构传力系统是钢结构的骨架,是结构承载能力的主要保障,主要包括
钢结构地基基础和钢结构上部结构两部分
(3)结构构件
同时,钢结构的整体及其各个系统,均是由其结构构件有机构成的,因此 框架的第三个层次,是钢结构的构件。
2.2建筑钢结构检测体系中的关键理论
由上节我们知道,建筑钢结构的检测体系分为4个层次,检测总体上是自
下而上的过程,因此各个层次之间的联系非常重要。要使抽样检测的构件能够全面、准确的反映结构的整体状况,从而进行整体计算,需要从两个关键方面进行保障:
一是抽样的原则,抽样构件的样本容量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建筑结构检
测技术标准》(GB/T50344一2004)[3]按构件的重要性规定了建筑结构抽样检测的批次和*小的样本容量,钢结构健康检测的样本容量也不应该低于这本规范的要求。
二是抽样批的选择,盲目的扩大样本容量也是没有用的。需要在对构件进
行抽样检测时,按构件所处环境、使用条件、荷载作用状况、构件功能等条件,满足一定相似条件的构件进行分类,按照相同类别的构件进行足够样本容量的抽样。应尽量使抽样构件的缺陷分布函数与整体构件的缺陷分布函数基本吻合,
里承载能力是主要子项,根据其受作用的特征可以是强度、稳定性、疲劳,也可以是连接。一般是根据结构上的作用效应和抗力(材质参数、几何参数和结构理论模式)的关系进行验算分析从而评定其等级的。也可以直接进行荷载试验检验。对已建结构的试验检验,一般不能进行到破坏,所以看不出安全储备量。另外在试验方案、荷载作用模拟、结构的反应控制均应仔细拟定计划,并作好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防护和对策。
1、钢结构和构件的项目
在承载能力评定中钢结构材质检查是很重要的,构成钢结构的杆件、节点板、铆钉、螺栓、焊接材料等,一般从外观上很难分辨清楚,由于材质不同,其机械性能(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冷弯性能、冲击韧性等)和化学成份(C、Si、Mn、P、S……)不同。对结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以及施工中的可焊性、低温工作条件下的冷脆性等。其影响都是很大的,所以要求在结构验算时其材料的强度取值,当结构材料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且原始资料充分可靠,应按原设计取值。不相符时,或材料已变质时,应采用实测试验数据,此时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第4.0.4条规定确定。
钢结构设计规定,当构件表面温度超过150℃时,就要采取隔热措施,当构件温度大于或等于200℃时,就要按构件所处工作温度条件用试验方法确定材料的物理力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