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天税务师事务所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经青羊区工商局合法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相关业务的许可资质,公司现位于: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119号金港湾商务楼三楼30号,目前在职从业10年以上的注册税务师共有18名,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若干;关联的四川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职评估师共有9名,两公司联合办公,紧密地将结合税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优势互补,可以在客户股权变更评估、股权转让资产评估、股权注销税务资产评估更好地服务于客户的税务问题。
税务资产评估、涉税资产评估是我们的一大特色。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67号文第二十五条也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强化对每次股权转让间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逻辑审核,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这说明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之间是有逻辑链条的(参见《规避了个税,却多交了企业所得税》),这种逻辑性可避免重复缴税。纳税人应保留好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相关的纳税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第一条:“一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
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参见《有限公司资本溢价转增是否缴纳个税》),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67号文第十五条第五项:“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这一条至关重要,在法人转让股权(参见《股权转让前先进行利润分配可避免重复征税》、《股权转让改为原股东撤资、新股东增资可以彻底解决重复纳税》)和个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参见《合伙企业与重复缴税》)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重复缴税的问题,但在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明确规定避免重复征税,对纳税人极为有利。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之间的逻辑性可避免重复征税67号文第十六条规定:“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67号文第十四条规定了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三种方法,由于这三种方法有先后顺序,且净资产核定法简便易操作,所以,目前税务机关主要采用的核定方法就是净资产核定法。这就更坚定的说明,纳税人在申报股权转让收入时尽可能不要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纳税人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此外,第十四条还规定了“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