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和地方商务局都是我国商务领域的重要机构,它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就是在商务部网站上进行申报,审核是在地方商务局进行审核。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对于外资公司,还需提交外资公司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如果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法定代表人系港、澳、台地区居民,应提交港、澳、台通行证。
如果法定代表人系外国公民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护照及翻译件(翻译件应加盖中国大陆境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资源注册证书:
与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相符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这些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提交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首份特许经营合同,以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样本。
五、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提供详细的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包括手册的目录,并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
若手册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需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六、市场计划书:
提交企业的市场计划书,详细阐述市场策略、目标受众、营销手段等。
七、承诺书: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承诺企业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店铺分布情况表:
包括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表,以及直营店铺和加盟店铺的分布情况。
九、授权委托书:
如果公司委托其员工或服务机构办理备案,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十、批准文件:
如果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依法需要经批准方可经营,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其他文件与资料:
根据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可能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与资料。
特别是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要提交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部分商务主管部门可能还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以便进行在线审核。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请务必确保所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特许人应自订立首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地点根据特许经营活动的范围确定,如果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