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部门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部门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部门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部门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成立日期 | 2008年05月28日 | ||
法定代表人 | 杨梅 | ||
注册资本 | 10 | ||
登记机关 | 锦江工商局 | ||
主营产品 | 商标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 ||
经营范围 | 商标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公司简介 | 成都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由从业多年,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代理人和律师组建而成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代理商标、专利、版权以及香港公司注册等知识产权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