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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正式签署。
2015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中澳证书) 共有14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原产地证书号: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编号规则如下:A+年份代码(2位)+企业备案号(9位)+流水号(4位)。
例如:证书号A0045是备案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17年办理的第45票中澳证书。
注意:更改证、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第1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家
例如:
GUANGZHOU FU DE LU TRADING CO.,LTD
ROOM 199,JICHANGLU 111,BAIYUN DISTRICT,GUANGZHOU GUANGDONGCHINA
注意:
1.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等。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原产地证备案的申请单位,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备案一致;
2.注册在台湾、香港、澳门的公司不能作为出口商;
第2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APPLIANCE MANUFACTORY
22 ROAD,NINGBO CHINA
1.如果证书上的货物生产商不止一个时,其他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也须一一列明。
2.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保密时,可以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或授权机构(AVAILABLE TO THECOMPETENT AUTHORITY OR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
3.如果生产商和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
4.如果不知道生产商,可填写“不知道(UNKNOWN)”。
第3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ABC INDUSTRIES PTY LTD
UNIT 5 ROAD AUSTRALIA
1.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明澳大利亚Zui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2. 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转口需填写中间商名称的,可在Zui终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或“O/B”,填写中间商名称。
第4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已知)
离港日期(Departure Date): JAN. 28, 2017
运输工具号(Vessel/Flight/Train/Vehicle No.):KMCT ULSA V. 406S
装运口岸(Port of loading): NINGBO, CHINA
卸货口岸(Port of discharge):BRISBANE, AUSTRALIA
如果运输工具未知的情况下,允许仅填写BY SEA, BY TRUCK或BY RAILWAY。
官方使用栏
此栏由签证机构填写,一般情况下此栏空白;有下列情况的,签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栏加注如下内容:
1.如果原产地证书是后补发的,则在此栏注明“补发(ISSUED RETROSPECTIVELY)”字样。
2. 如果原产地证书是经核准的副本,则在此栏注明“原产地证书正本(编号 日期 )经核准的真实副本(CERTIFIED TRUE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dated )字样”。
第5栏:备注
L/C:2846905067640465
1. 如有要求,该栏可注明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信息;
2. 如发票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应在此栏填写开具发票的经营者名称、地址及国家等信息。
第6栏:项目编号
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以此类推,但不得超过20个。
第7栏:唛头及包装编号
JENSON,
ORDER NO.325952065
L/C E766896505
C/N 1-270
注意:
1.此栏填写的唛头应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上的唛头一致。
2.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如:MADE IN MACAO, HONGKONG, TAIWAN)。
3.如货物无唛头应填“无唛头”(N/M或NO MARK)。
4.如唛头为图文等较复杂的内容,此栏应填写“SEEATTACHMENT”,申请单位用空白纸制作带图文的唛头附页,签证机构在附页上加盖签证印章。
第8栏: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描述
SIX (6)PALLETS OF SKIP HOISTS
**************
或者:
SHRIMPS
TOTAL:SIX HUNDRED (600) CTNS ONLY
1.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填写货物的具体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BAG、PACKAGE等);
2.如果无包装,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裸装货)、“IN BULK”(散装货)、“HANGINGGARMENTS”(挂装)等;
3.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不能笼统填“MACHINE”(机器)、“GARMENT”(服装)等。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4. 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Zui后一行下方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
第9栏:HS编码
842810
注意:此栏填写第8栏货物名称对应的6位HS编码。
第10栏:原产地标准
此栏为原产地证书的核心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1. 如属完全获得的产品,填写“WO”;
2. 含有进口成分,但符合原产地标准:
a.如完全由已获得原产资格的材料生产的产品,填写“WP”;
b.如该货物在缔约一方或双方领土内使用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的非原产材料生产,填写“PSR”。
第11栏:毛重或其他计量单位
1200KGS
注意:此栏应填写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如“PCS”、“PAIRS”、“SETS”等。货物以重量计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则需加注N.W.(NETWEIGHT)。
第12栏:发票号、发票日期
SDAKF0522
JAN. 22,2017
注意:此栏不得留空,发票号码、日期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JAN.、 FEB.、MAR.等表示。
第13栏:出口商或生产商声明
GUANGZHOU,CHINA JAN. 24,2017
1. 进口国的国名应填写“AUSTRALIA”。
2. 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请单位应授权专人在此栏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