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通用甲、乙级分立合并
企业资质咨询,企业分立重组,企业资质吸收合并。资质申请、资质升级、企业资质分立,企业资质维护、人才聘用、企业资质一站式咨询服务。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1年工作安排》(文明委〔2021〕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积极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在社区物业党建、促进小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协商议事机制、发动居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环境宜居、管理规范的美好家园典型案例。为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现将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展示力度,深入推进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升级,营造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