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成都食品科技研究院,研究中心办理要求
1、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经济上能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依法承担经济责任;
2、有明确的章程;
3、有董事会任命的专职经理,并配备有同企业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财务、经营管理人员;
4、有不少于等级规定、与经营规模和经济责任相适应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含银行贷款);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6、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公司设立的规定。
(三)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审查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申请报告;
2、公司合同及章程;
3、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投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