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指的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有很多公司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都会选择设立分公司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当分公司不再经营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注销的。分公司应该如何注销?注销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分公司一般注销流程如下:
1.需要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需要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该由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一般所需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果分公司是被依法责令关闭的,还需要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则需要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还需要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在材料准备完成之后,就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提交了。
3.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还需要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的撤销备案。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还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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