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和备案
1.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注册需提供哪些信息:
1)产品风险评估材料;
2)产品技术要求;
3)产品检验报告;
4)临床评价资料;
5)产品手册及标签样稿;
6)与产品开发、生产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7)确认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信息。
产品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可以是医疗器械注册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应进行临床评价;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临床评价:
1)工作机制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多年来,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没有严重的不良事件记录,也没有改变日常使用
2)其他非临床评价可以证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南。
根据产品特点、临床风险、现有临床数据等情况,对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评价,或对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参考文献和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确认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