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果菜茶、肉蛋奶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渠道不断拓宽、效率不断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逐渐加快,、区域性和田头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2020年,我国粮食、油料、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总产量约20亿吨,绝大部分进入流通领域,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交额2.93万亿,比2015年增长24.0%。截至2020年底,已建设21个农产品产地市场,带动各地建设了一批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
2020年,全国成交额亿元以上农产品产地市场近500家,农业产业化企业超9万家,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4.9万个,农业农村部门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348.1万个。电子商务正成为农产品产地流通的重要推动力,2020年农村网商(店)达到1500多万家。
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供需适配、组织高效、畅通便捷、安全绿色、保障有力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农产品优势产区、衔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对接主要消费市场的农产品产地流通网络。
——现代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围绕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以及特色农产品,共建或认定40个左右“通达全国、世界”的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一批“功能完备、链接产销”的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一批“减损促销、联农带农”的田头市场,推动形成现代化的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
——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仓储能力大幅提高,期现货交易规范进行,应急保供机制基本建立,能够有效应对重大事件、突发情况;冷藏保鲜设施短板基本补齐,生鲜农产品贮藏损失率降至10%以下;商品化处理设备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道路硬化、环保卫生等配套设施更加完善。
——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深度融入现代物流体系,农产品产地市场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支撑两个“三品一标”发展,依托农产品产地市场,汇集产加销综合型企业和流通服务企业,打造10个行业展会,做强10个国家农业品牌。
展望2035年,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流通体系相匹配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技术装备、经营管理、服务质量达到全国水平,农产品产地流通环节损失率与发达国家基本持平。农产品产地市场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农产品质量效益竞争力显著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
构建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立足农业产业布局,结合农产品消费区域以及交通运输发展特点,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在全国农产品优势产区,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等城市群消费需求,完善以农产品产地市场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为节点、田头市场为基础的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优化不同层级市场的空间分布和功能作用,实现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线下物流与线上营销相结合、产地市场与城镇流通体系相结合。
农产品产地市场要毗邻铁路公路运输干线、全国主要港口或者航空枢纽机场,有效衔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四横四纵”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在农产品优势产区,由农业农村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支持建设能够辐射带动本区域乃至全国优势产业发展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产地市场年交易额在30亿元以上,立足已建市场,完善提升已建成的特色明显、优势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产地市场,必要情况下可结合产业发展、消费变化等适当整合或迁移。
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要毗邻高速路网、铁路场站、水运码头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靠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能够辐射带动市场所在县及周边县(农场)优势产业发展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主要提供交易结算、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和品牌增值等服务,成为畅通产销渠道的农产品区域流通节点。
田头市场是农民家门口的市场,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主要提供交易、预冷、分级、包装、暂存等服务,保持产品品质,增加产品价值,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基点。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市场所在地为主营农产品村镇(农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及农业产业强镇优先布局。
水产品类产地市场
《规划》指出,统筹考虑产业基础、消费导向、市场潜力及交通设施等因素,按照强调“”、突出“优势”的原则,聚焦粮油类、果蔬类、畜产品类、水产品类及特色农产品类中的26个重点品类布局农产品产地市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不限于26个品类,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其中,水产品类产地市场主要在淡水产品、海水产品优势产区,布局淡水产品产地市场和海水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大型冻结、冷藏、暂养、净化、制(贮)冰以及交易等设施,主要为渔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销商等提供市场交易、加工处理、仓储保鲜、物流配送、货物集散及消杀防疫等服务,提升我国水产品流通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水产养殖业发展。
补齐农产品产地市场设施短板
《规划》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市场根据交易需要,建设农产品拍卖厅、电子交易中心或大数据中心。引导市场内经销商转变交易习惯,规范农产品期现货交易行为,促进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电子化。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高效农产品交易。
加快仓储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新建或改扩建粮油自动通风筒仓、果蔬控温保鲜库、畜产品和水产品高效节能冷藏库等仓储设施。配备标准托盘、立体货架、自动传输、装卸提升、吊装搬运等设备,建立协调统一、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管理系统。
完善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专区或车间,结合市场主营产品特点,安装预冷、清洗、分级、打蜡、包装等果蔬商品化处理设备,以及冷却、分等、分割、冻结等肉类和水产品初加工设备,鼓励配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实用的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大限度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支持有条件的市场建设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提高规模化、标准化加工配送能力,将更多增值收益留在产地。
健全产地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农产品产地市场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中西部地区重点提高冷藏保鲜能力,东部地区着重提升冷链物流设施技术装备水平和运行效率。支持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冷链运输,提供化、社会化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鼓励、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加强冷藏保鲜设施共建共享。
增强质量安全追溯能力
《规划》指出,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引导生产主体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具使用,推动经销商验证采购。鼓励农产品产地市场建立基于供应链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逐步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产地市场建立信息化准入准出管理系统,并与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追溯平台对接,定期开展信息比对与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