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的必要性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代理记账的一般工作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邮寄到我公司或送到我公司办公地点,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的客户,我们将安排一对一会计进行指导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账;编制会计报表。
3、做账(时间:每月25号-30号)记帐会计对客户票据整理,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
4、报税(时间:每月1号-15号节假日顺延)会计向税务局申报。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
5、回访(时间:每月10号-20号)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及时反馈给客户新的各项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