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自律、诚信、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实现曝光一批、震慑一片,营造整治声势,现将我市住建系统近年来查处的3起发承包违法违规典型案例(2023年第一批)公布如下:
01佛山市顺德区优仕汇公馆项目违法分包案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工人工资纠纷处理过程中发现,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承建的优仕汇公馆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个人华某某,涉嫌违法分包,涉及合同金额 22213491元。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分包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其违法分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xingzhengchufa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序号199的规定,2023年6月12日,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分包行为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八五,即人民币188814.67元的罚款;并将相关xingzhengchufa信息在“信用中国”予以公示。
02“佛山市凉友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建设项目车间三、车间二扩建”肢解发包案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佛山市凉友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佛山市凉友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建设项目车间三、车间二扩建”两个项目的钢结构工程,分解成“钢结构基础”和“钢结构基础以上部分制作、安装”两部分发包,即将“钢结构基础以上部分制作、安装”肢解发包给福建河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涉及合同金额分别为3843788.94元和3317002.96元。2022年4月26日,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佛山市凉友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建设项目车间三、车间二扩建”建设单位佛山市凉友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其肢解发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xingzhengchufa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序号181的规定,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佛山市凉友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六,即两个项目分别为人民币23062.73元和19902.02元的罚款;并将相关xingzhengchufa信息在“信用中国”予以公示。
03佛山市三水区学林府项目违法发包案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佛山方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佛山市三水区学林府项目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将佛山市三水区学林府项目的桩基础工程肢解发包给浩兴(广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发包,涉及合同金额13413452.63元。2022年12月19日,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佛山方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发包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其违法发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xingzhengchufa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序号181的规定,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佛山方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六,即人民币80480.72元的罚款;并将相关xingzhengchufa信息在“信用中国”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