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经公司必备条件:
(一) 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 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Zui低限额;
(三) 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 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其注册资本的Zui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经纪公司可经营范围:
(1)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2)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3)再保险经纪业务;
(4)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5)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经纪牌照转让情况:
四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0万(含网销)
公司背景:国企控股
转让原因:业务转型
业务情况:车险,可以清算
转让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