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应在每年1-3月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逾期申报或不申报不仅会被处罚,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
一、年报时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特许企业应当在每年1-3月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二、年报报送工作要求
企业用备案时获取的登录号和密码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经营合同年报表中的备注说明要求,将上一年度特许经营合同变化情况和经营情况在系统中予以填报提交,并确认。
三、年报注意事项
1.各企业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对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年报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将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