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备案怎么去办理?
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品牌(商标、专利等等),授权也可以。
2、企业必须拥有两家直营店且经营满足一年以上。(直营店可以是企业分公司、控股超过50%以上的子公司、或者是企业大股东名下的个体户或其配偶名下的个体户)
企业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
(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