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特许人应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这些直营店的经营时间应超过1年。直营店可以是分公司的形式,也可以是子公司占比超过50%以上,或者是占比50%以上的股东名下的个体户或者其配偶的个体户(婚后)。
特许人应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能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备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
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首份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如果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批准的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备案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请注意,河南省的具体备案要求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差异,且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在准备备案前,详细查阅商务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备案的顺利进行。同时,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职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所有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