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许经营备案是不可以招加盟商的。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这一规定是国家法律对于特许经营活动的明确要求,旨在保障加盟商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如果特许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将面临处罚的风险。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许人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以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罚款金额将进一步增加,并予以公告。
此外,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人可能不具备相应的特许经营资质,这可能导致加盟商面临合同被单方解除的风险。因为特许人如果隐瞒或虚假披露重大经营信息,加盟商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因此,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加盟商在选择特许经营企业时,应核实其是否具备特许经营备案。同时,特许人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备案义务,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加盟商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