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商业特许经营 特许人不满足“两店一年”有何风险?

更新:2024-05-18 07:02 发布者IP:110.184.53.14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成都一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4
主体名称:
成都一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08MA61TK4D3W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经营备案,特许加盟备案,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特许经营备案代理
所在地
锦绣大道南段99号
联系电话
19180491009
手机
19180491009
联系人
陈老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19180491009

产品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两店一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为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对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很多规定,如特许人必须是企业,应具备“两店一年”、进行“备案”等,其中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该项规定即所谓的“两店一年”条款。

“两店一年”属于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特许人不具备此条件而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并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但根据《条例》规定,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的,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同时,特许人还可能会因此面临加盟商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费的风险。

二、特许人不满足“两店一年”不构成合同无效。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关于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属于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并不当然导致其与他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三、特许人不满足“两店一年”并向加盟商隐瞒该信息,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特许人不满足“两年一店”往往会影响被特许人对特许人是否具有成熟经营模式的判断,以及对特许经营资源价值的判断,进而影响合同能否订立。

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四、“两店一年”的风险,特许人有何“防范策略”?

(1)注意证据留存。特许人所拥有的直营店,此处的“拥有”不仅包括全资拥有,还包括控股拥有。特许人拥有两个直营店还包括“关联公司”拥有直营店的情形。特许人需要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具体包括门店照片、宣传材料、经营账目等材料,特许人需要留存相应证据。

(2)企业要想成为“特许人”,至少需要持续经营满1年。这里的经营不是说一个企业从注册登记开始就可以成为特许人,是指特许人从事某一产品或服务的经营超过1年以上,且产品或服务是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

(3)特许人的直营店不能认定为“分特许人”的直营店,“分特许人”只有在取得特许人的授权后,且应当具备“两店一年”后才能发展二级被特许人。

(4)有三个行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没有“两店一年”的要求限制,分别是酒店业、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远程教育等线上培训。酒店业因其投资太大,而且管理很复杂,品牌方基本没有直营店,因此只要证明这个酒店是品牌方直接管理的就可以视为直营店。而网络购物、远程教育不需要直营店是因为没有线下实体店铺,因此也没有针对直营店的要求。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商务服务
商业特许经营 特许人不满足“两店一年”有何风险?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成都一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李淑仙
注册资本30
主营产品特许经营备案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代理记账(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服务;法律信息咨询(不含法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及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成都一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特许经营一站式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连锁企业提供特许经营备案、招商加盟法务、知识产权代理、商标维权保护等服务。一帜特许经营专注特许经营备案十余年,丰富的特许经营企业服务经验,强大的律师团队与代理人团队紧密协作。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