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主管必须签订包保责任书,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工地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有现场安全员负责:义务消防队队员、电工、电气焊工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并经常监督他们的工作。
3.工地动用明火由项目安全员统一管理,其他人不得指定施工人员动用明火,现场看火员要严守职责。现场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清运。
4.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液体、仓库等危险处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警示牌,电气焊远离易燃、易爆液(气)体库房和作业区。
5.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液体要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液(气)体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的易燃、易爆液(气)体,做到分类存放,做好防火措施,对施工现场工作面和药物存放场内的易燃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或运走、隔离或堆放在指定地点。
6.施工现场白天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记录,夜间、节假日排责任心较强、思想好的同志值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7.临时用电、用水设专人管理,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日夜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值班,做好记录登记随时解决用电用水问题。
8.现场将按消防要求铺设消防水管、消防栓。
9.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做到定期检查,做好标识,保证应急器材安全有效。
10.现场禁止吸烟,不经许可不得动用明火。项目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周围3米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现场一旦失火,根据失火性质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节假日要单独制定应急措施,派专人负责值班,随时应对紧急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