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市场比较法:
原理: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应用:适用于房地产交易发达、有充足比较实例的地区,并且估价对象是非特殊类型(如古建筑、寺庙、教堂、纪念馆、图书馆等)的房地产。
收益法(或称为收益还原法):
原理:根据估价对象的预期收益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应用:适用于具有收益性房地产,如写字楼、商铺、停车场、加油站、仓库等。
成本法(或称为成本估价法):
原理:根据估价对象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应用:适用于很少发生交易或没有经济收益的房地产,如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码头等。对于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够成熟,难以运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估的房地产估价,尤其适用。
假设开发法:
原理:求得估价对象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折现率或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和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和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折现到价值时点后相减,或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应用:适用于具有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如待开发建设的土地、在建工程、可装修改造或可改变用途的旧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