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审食药监发字-号)。
二、申办条件
(1)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排放、防蝇、防尘、防鼠、防虫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各功能区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4)具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或者有符合规定的消毒措施;
(5)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书;营业执照,健康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
(5)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