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出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以及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等;
向相应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所需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及复印件;
公司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复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公司Zui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及shebao缴纳证明;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公司股权结构图及相关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业务发展及实施计划研究报告;
公司技术方案研究报告;
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公司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