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遇见的常见问题,1.如何修改信息?答:根据现有流程,用户在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后,不能自行修改信息,需由其接入服务商代为修改,其目的在于强化接入服务商的代备案责任,减轻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负担。但分析社会反映问题,考虑到少量网站主办者希望能自行修改备案信息,我们已开始对有关功能进行修改,允许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完成备案前可以修改所提交的备案信息。由于程序实现需要时间,暂时还只能按照现有流程操作.具体为:(1)对自行备案的情况:如果备案信息尚未提交,请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信息录入菜单进行编辑;如果备案信息已经提交,请和您的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其为您代为修改。(2)对接入服务商代备案的情况:请和您的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您的用户名,由其为您代为修改。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答:(1)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查看被拒绝的理由(2)联系接入商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3)修改后的备案信息直接转到相应省管局进行审核。注:拒绝后,用户请勿为相同网站备案(因系统具有冲突检测功能,若提交,提交信息也将因系统提示信息重复等冲突检测问题而无法成功提交)。如何更改“接入单位”信息?答:(1) 请您联系原接入单位,让其取消接入(2)联系现接入单位,让其增加接入4.填写备案信息时,提示有信息冲突?答:此情况出现的原因为:您所填写的信息与已系统中现存信息重复解决方法:(1)请检查填写的备案信息(如域名,主办单位证件号码)是否正确(2)如填写错误,请更改;(3)如填写无误,请联系您所属省通信管理局进行相应处理,并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注册时收不到手机验证码和邮件验证码?答:(1) 请您检查注册时是否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E-mail(2)如手机或E-mail填写错误,请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本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不允许重复)(3)如手机及E-mail填写正确,可选择重新找回验证码6.注册验证码丢了怎么办?(1) 新打开一个IE页面,进入系统的登录页面。(2)在登录页面中的“备案信息报备用户”栏,根据提示信息,点击“提示:新网站主办者用户请[注册]”这个链接,进入阅读“使用声明”页面。(3) 点击“接受”按钮,进入浏览“ICP信息备案流程图”界面。(4)点击“接受”按钮,进入注册页面。(5) 在注册页面用户名处输入您已注册的用户名,点击检测,便可得到已注册用户的手机或邮件验证码7.密码丢失了怎么办?(1) 在系统的登录页面中,点击“找回密码”(2)在找回密码页面,输入您的用户名、联系人姓名,电子邮件,选择相应的用户类别(3) 点击“提交”按钮(4)可以通过E-mail获得新密码8.密码找回时,如果忘记相关信息?密码找回时,如果忘记相关信息(用户名、联系人姓名、电子邮件),该怎么办?答:(1)对自行备案的情况:请联系您所属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密码重置,并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对接入服务商代备案的情况:请联系您的接入商进行密码重置。关于域名备案的相关政策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条例。[1]报备工作播报编辑(1) 登录信产部网站; [2](2) ICP 注册;(3) 输入手机、邮件验证码;(4) 录入备案信息;(5)将备案编号和电子证书安放在规定的位置;(6)个人网站站长备案须当面检验拍照,该规定自2010年2月13日起施行;注意:考虑到备案的方便性,有些IDC可以通过快递专用幕布让客户自行拍照发送电子照片进行备案。备案流程网站主办者登录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网站主办者进行网站备案时可有三种供选择的登录方式:方式一:网站主办者登录部级系统,网站备案所需资料,网站备案所需资料,企业网站备案需要准备:1份(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1张负责人的半身彩色照片(.jpg格式)。方式二:网站主办者登录住所所在地省局系统,通过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只能选择一个接入服务商),并进入企业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方式三:网站主办者直接登录到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网站主办者登录接入服务商企业系统自主报备信息或由接入服务商代为提交信息:网站主办者通过三种登录方式(详见1)登录到企业侧系统,注册用户——>填写备案信息——>接入服务商校验所填信息,反馈网站主办者。网站主办者委托接入服务商代为报备网站的全部备案信息并核实信息真伪——>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省管局系统。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流程:接入服务商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当面核验:当面采集网站负责人照片;依据网站主办者证件信息核验提交至接入服务商系统的备案信息;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如果备案信息无误,接入服务商提交给省管局审核;如果信息有误,接入者在备注栏中注明错误信息提示后退回给网站主办者进行修改。网站主办者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信息流程:网站主办者所在地省级管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则退回企业侧系统由接入服务商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生成的备案号、备案密码(并发往网站主办者邮箱)和备案信息上传至部级系统,并下发到企业侧系统,接入服务商将备案号告知网站主办者。域名规范播报编辑(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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