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做备案的企业应该都知道,目前成都的备案审核形式是比较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商务局的审核老师对企业的条件要求得很严格,还有备案的政策的变化问题。之前能备案的企业,现在不能备案了。这样让很多企业都比较头痛,小编决定对成都申请特许经营备案的直营店数量的要求做一个解释说明。
一、明确的数量规定
在成都申请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且这些直营店的经营时间均应超过1年。
二、直营店的认定形式
分公司:由特许人直接设立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特许人持股超过51%的子公司。
店中店:特许人与卖场存在持续的租赁合同关系,且租赁关系对应的业务在特许人的经营范围内。
特定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如果与特许人拥有股权的股东一致,或者是以特许人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业主开设的,可视为直营店。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已终止经营的直营店不能作为申请备案的直营店,因为其无法反映特许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成熟经营模式。
关联公司的直营店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关联公司仅指特许人的母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的直营店应从事与特许人系同一品牌、同一性质的业务。特许人以其关联公司的直营店作为自己直营店的,应提交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关系证明以及关联关系发生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如收购他人店铺时,其经营时间应从收购之日起算)。
以酒店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特许人,其直接经营管理的酒店视为直营店,但在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特许人与酒店签署的委托管理等相关合同。以网上购物、远程教育等新兴电子商务和以培训指导为主营业务的特许人,一般没有有形的店铺存在,这类特许人申请备案时,通常不要求提交直营店证明。
面对成都目前的审核形式,建议企业要满足每一个备案的条件,很多细节的地方也需要注意,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