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准备: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 1 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模板可在 “文件下载专区” 下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 1份)。
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相应主体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担保人(如有)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
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请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
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如有)。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了解政策规定:企业需详细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外债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流程,明确外债的定义、类型以及申请备案的具体要求。
确定申请主体资格:企业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件,例如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等。
准备文件材料:
网上申报:企业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6。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6。
实质复查: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全面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外债规模、用途、企业偿债能力等方面。对于部分复杂或重要的项目,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实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外债使用计划。
作出决定:经过内部审批流程,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登记的决定。
结果通知与领取证明
申请外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