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改委立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成都发改委立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成都发改委立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项目类型明确:
备案制项目:对于企业自主投资且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含未列出的允许类)、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般采用备案制。需注意,在进行备案时,应确保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尤其是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关键信息,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核准制项目:如果项目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属于国家、省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则要走核准程序。这类项目需要准备详细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内容要符合相关要求,突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方案等方面的内容。
审批制项目:政府投资或注入资本金的项目采用审批制。此类项目前期需进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议书要包含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投资匡算等内容,且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申请材料准备:
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是审批制或核准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重要的申请材料。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内容要全面、深入地分析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社会效益等方面,并附上相关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等附件。
资金证明: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项目的建设。资金证明的金额和形式要符合发改委的要求,一般来说,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
用地相关材料:如果项目涉及用地,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或相关的用地预审意见。在办理用地手续时,要提前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衔接好,确保用地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其他特殊材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的材料,如涉及能源、交通、文化等特殊行业的项目,可能需要相关部门的专项审批文件或证明材料。
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等基础材料要准备齐全,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相关材料:
耕地保护相关:
如果项目涉及占用耕地,无论是审批制、核准制还是备案制项目,都需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相关的要求。在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表中,要明确填写关于占用耕地的情况说明和承诺。
对于审批制和核准制项目,需将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评价篇章作为专章纳入项目报告,并取得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对于备案制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 填报备案表信息时,要在 “备注”栏中明确填写项目占用耕地的情况及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的承诺。
规划符合要求:要充分了解成都市的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确保项目的选址、建设内容等符合规划布局。在项目前期,建议与规划部门进行沟通,了解项目所在地的规划情况,避免因规划不符导致项目立项后难以推进。
政策导向把握:深入了解国家、省、市各级相关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确保项目符合政策导向。对于一些限制类或淘汰类的项目,要避免申请立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申报规范:目前成都的项目立项申请大多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如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网上申报时,要按照平台的要求填写项目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批流程跟进:提交立项申请后,要及时跟进审批流程,关注项目的审批进度。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的情况,要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以免影响项目的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