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册外资分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对成都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的详细解答:
一、注册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
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申请,提供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
工商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名称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结果。若名称核准通过,则进入下一步流程;若未通过,则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办理外汇业务登记
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或其指定的分支机构办理外汇业务登记。
提交外汇登记证申请表、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此步骤在工商注册后提供)。
银行将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并发放外汇登记证。
提交工商注册申请
在取得公司名称核准和外汇登记证后,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工商注册申请。
提交的文件包括公司章程、投资者名单、投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工商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若符合规定,将发放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成都市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
提交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税务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并发放税务登记证。
企业代码证申请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企业代码证申请。
提交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申请表等。
质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并发放企业代码证。
开户许可证申请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或其指定的银行提交开户许可证申请。
提交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银行将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并发放开户许可证。
二、所需材料
公司资料
外资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
外资公司主体信息的公证,包括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样板的公证。
商业型的还需要外资公司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人员资料
分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照片。
分公司监事的身份证明(若设监事会,则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
分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的身份证明(若设董事会,则成员数量无具体要求;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
其他资料
分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明,需明确且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外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注册地址证明,如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