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药品经营许可制度中,持牌人(Licensee)是指经香港卫生署批准,负责药品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公司主体,通常是注册药剂师或符合资质的公司代表。以下是关于香港药牌持牌人的详细说明:
1. 持牌人的定义
法律角色:持牌人是药品经营许可证(药牌)的正式持有人,对药品的销售、批发或制造承担法律责任。
药剂师要求:
若涉及药房、危险药物或抗生素的经营,持牌人必须是香港注册药剂师,并需通过卫生署的面试。
普通药行(仅销售第三类药物)可能不需要药剂师,但仍需指定负责人。
2. 持牌人的职责
合规经营:确保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香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
监管对接:配合卫生署的检查,如场地视察、药品记录审查等。
药品安全管理:
监督温湿度控制(如仓库需配备温湿度计并定期校准)。
确保处方药仅凭有效处方销售。
3. 如何成为持牌人?
个人申请:
若为药剂师,需提交注册证明并通过卫生署面试。
非药剂师申请人需证明具备相关管理经验。
公司申请:
公司需注册于香港,并提供商业登记证、董事资料等。
需指定一名药剂师或合规负责人作为持牌代表。
4. 持牌人与“负责人员”(RO)的区别
香港药牌持牌人:专指药品经营许可的持有人,受卫生署监管。
金融业RO(ResponsibleOfficer):指香港证监会要求的资产管理牌照负责人,与药牌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