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区分营业执照是 “三证合一” 还是 “非三证合一”,可从以下五个维度综合判断,结合官方查询工具验证:
一、查看证照数量与信息整合度
三证合一
整合形式:仅一张营业执照,无单独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信息覆盖:执照上包含工商注册信息(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如代码证号)。
示例:若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该代码为 18 位(如91310106MA1FW5566X),则属于三证合一。
非三证合一
分离形式:需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张独立证件。
信息独立:每张证件的代码不同(如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5 位、组织机构代码为 9 位、税务登记证号为 15 位)。
示例:若企业仍持有单独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代码为 MA1FW5566)和税务登记证(如税号为310106MA1FW5566),则属于非三证合一。
二、核对代码位数与格式
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证号 |
---|---|---|---|---|
三证合一 | 18 位(以 9 开头) | 无 | 无 | 无 |
非三证合一 | 无 | 15 位 | 9 位 | 15 位(可能以地区代码开头) |
关键差异:
三证合一后,原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合并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例如:
结构:第 1 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 代表工商),第 2-6 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 7-17位为主体标识码,第 18 位为校验码。
非三证合一的代码各自独立,且位数不同。例如:
工商注册号可能为 “310106000000000”(15 位),组织机构代码为 “MA1FW556-6”(9位),税务登记证号为 “310106MA1FW5566”(15 位)。
三、检查颁发时间与过渡期政策
三证合一推行时间
全国统一: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新设立企业和变更企业统一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过渡期:2017 年底前,旧证照(如非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仍可使用;过渡期后,未换发的旧证照失效。
例外情况:部分特殊行业或地区可能存在延迟换证的情况(如辽宁省在 2024 年仍有试点),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
非三证合一的存续情况
旧证照有效期:若营业执照颁发时间在 2015 年 10 月 1日之前,且未进行过变更或换证,则大概率为非三证合一。
特殊行业:如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地区未强制要求换照),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四、通过官方平台验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步骤:
注意事项:部分企业可能未及时更新信息,建议结合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访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若系统显示企业信息中包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无单独的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信息,则为三证合一。
税务部门网站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进入 “纳税服务” 栏目,选择“税务登记信息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
若企业已完成三证合一,税务系统中纳税人识别号应为 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仍为 15 位旧税号,则为非三证合一。
查询方式:
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通常带有二维码,扫描后可显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基础信息,但无法直接显示三证合一状态。
非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能无二维码,或仅显示注册号等单一信息。
信息获取:
五、咨询工商或税务部门
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拨打当地工商局(12315)或税务局(12366)服务热线,提供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人员可协助查询。
现场办理
材料准备: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工商登记窗口,申请人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