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是指特许人(品牌所有者)与被特许人(加盟商)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其本质是特许人将其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
一、合同的核心要素
特许人的核心义务授权经营资源:提供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技术秘密等,并确保其合法性。
提供支持服务:包括培训、选址指导、运营手册、供应链支持等。
监督与指导: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统一标准。
被特许人的核心义务支付费用:包括初始加盟费(一次性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按营业额或固定金额定期支付)、保证金(合同终止后返还)等。
遵守统一标准:严格按照特许人的经营模式、装修风格、产品定价等要求开展经营。
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或技术信息。
合同期限与终止合同期限:通常为3-5年,期满后可协商续签。
终止条件:包括合同期满、一方严重违约、被特许人经营不善等。
终止后果:被特许人需停止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特许人可能没收保证金。
二、合同的关键条款解析
知识产权条款明确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知识产权范围(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并约定被特许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
费用与支付条款初始加盟费:一次性支付,通常用于覆盖特许人的前期支持成本。
特许权使用费:按营业额的百分比(如5%-8%)或固定金额定期支付。
广告基金:部分合同约定被特许人需按比例缴纳广告基金,用于品牌统一推广。
区域保护条款特许人承诺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不再授权其他加盟商,以保障被特许人的市场独占性。
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被特许人需对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如客户名单、技术配方)保密,并在合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如1-2年)不得从事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赔偿责任,例如被特许人擅自变更经营模式需支付违约金,特许人未提供支持服务需退还部分费用。
三、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合同条款不平等:特许人可能利用优势地位设置不公平条款(如高额违约金、单方解约权)。
信息披露不充分:特许人未如实披露经营资源权属、财务状况等信息,导致被特许人决策失误。
合同履行争议:双方对“统一标准”的理解存在分歧(如装修风格、产品定价)。
防范建议审查特许人资质:要求特许人提供《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证明》及“两店一年”证明(直营店经营满一年)。
要求信息披露: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应在合同签订前30日提供《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财务审计报告、加盟店名单等。
四、合同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关系
备案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需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1万-10万元)。
备案信息(如特许人资质、经营资源、加盟店分布)将通过商务部网站公示,被特许人可通过系统查询核实。
合同内容需与备案信息一致合同中约定的经营资源、加盟费用、区域范围等需与备案信息相符,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规特许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经营活动的核心法律文件,其条款设计需兼顾双方利益,并严格遵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被特许人在签订合同前应重点审查特许人资质、合同条款及信息披露情况,以降低法律风险。
| 成立日期 | 2016年02月24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淑仙 | ||
| 注册资本 | 30 | ||
| 主营产品 | 特许经营备案 |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代理记账(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服务;法律信息咨询(不含法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及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成都一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特许经营一站式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连锁企业提供特许经营备案、招商加盟法务、知识产权代理、商标维权保护等服务。一帜特许经营专注特许经营备案十余年,丰富的特许经营企业服务经验,强大的律师团队与代理人团队紧密协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