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许人(加盟总部)必须向潜在加盟商披露关键经营信息,以确保信息透明、降低加盟风险。
一、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20-23条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2号)
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后果:
加盟商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商务部门可处以1万-10万元罚款,并公示违规记录。
二、信息披露的适用对象
特许人(加盟品牌方)必须向 被特许人(加盟商)披露信息。
披露时间:应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至少30日前 以书面形式提供。
三、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条,特许人需披露以下内容:
1. 特许人及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特许经营模式(单店加盟、区域代理等)。
近5年是否涉及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
2. 特许人拥有经营资源的情况
商标:是否已注册,注册号、类别、有效期。
专利/专有技术:专利号、技术内容、保护期限。
其他知识产权(如版权、商业秘密)。
3. 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方式
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广告费等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
是否收取培训费、设备采购费等额外费用。
4. 特许人提供的产品、服务及价格
加盟商需采购的产品/设备清单及价格(如是否强制采购)。
特许人是否提供统一配送,价格是否公允。
5. 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预估单店总投资(租金、装修、设备、首批进货、人员工资等)。
是否提供投资回报分析(需注明“仅供参考”)。
6. 特许人的财务状况
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如新设立企业(未满2年),需说明资金来源及经营能力。
7. 现有加盟商的数量、分布及经营状况
至少提供 3家现有加盟商 的联系方式(加盟商可核实)。
近1年加盟店的存活率、关店率(如有)。
8. 近5年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
是否因特许经营纠纷被起诉或仲裁。
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行政处罚。
9.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提供完整合同文本,重点披露:
冷静期条款(加盟商可单方解约的期限)。
区域保护范围(是否允许同品牌竞争)。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0. 特许人的直营店情况
提供至少 2家直营店 的地址、经营时间(证明“两店一年”资质)。
11. 加盟商退出机制
合同到期后是否自动续约。
保证金退还条件(如无违约是否全额退还)。
12. 其他影响加盟决策的重大信息
如品牌近期是否涉及重大负面舆情。
是否提供金融支持(贷款、分期付款等)。
四、信息披露的操作流程
1. 准备《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文件》
采用书面形式(纸质或电子版),并由加盟商签收。
2. 提前30日向加盟商披露
在签订合同或收取费用前完成披露。
3. 要求加盟商签署《信息披露回执》
4. 存档备查
保存披露文件及回执至少5年,以备商务部门检查或法律纠纷举证。
信息披露是特许经营合规的核心环节,特许人需建立“制度化、标准化、证据化”的披露体系,既能保护被特许人知情权,也能规避自身法律风险。
| 成立日期 | 2016年02月24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淑仙 | ||
| 注册资本 | 30 | ||
| 主营产品 | 特许经营备案 |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代理记账(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服务;法律信息咨询(不含法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及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成都一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特许经营一站式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连锁企业提供特许经营备案、招商加盟法务、知识产权代理、商标维权保护等服务。一帜特许经营专注特许经营备案十余年,丰富的特许经营企业服务经验,强大的律师团队与代理人团队紧密协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