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标准
所在地内的机构或本人运用根据互联网技术网站域名浏览的网站或是运用仅能根据互联网技术IP地址浏览的网站,出示非营利性互联网技术信息服务项目,理应依规执行办理备案办理手续。
申请办理原材料
1、主办者证件(若为企业应是企业营业执照等,若为本人应是主办者身份证件);
2、行为主体责任人证件;
3、网站责任人证件;
4、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有效核实单;
5、接入商当场核实相片。
备案流程:
1、网站主办者带上主办者证件、责任人证件等原材料正本前去接入商处申请办理,详细填好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有效核实单。
2、由接入商对网站主办者当众审批证件正本,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有效核实单中签字盖章,并存留当众核实相片及证件复印件。
3、接入商校检网站主办者应填备案信息
(1)假如备案信息准确无误,接入商将备案信息及有关申请办理原材料递交帮我局审批;
(2)假如信息不正确,退还给网站主办者开展改动。
4、我区对备案信息开展审批
(1)审批不通过,则退还公司侧系统软件由接入商改动;
(2)审核通过,转化成备案信息、办理备案登陆密码(高并发往网站主办者电子邮箱)。
5、备案信息全自动提交至厅局级系统软件,并另外下达到接入商侧系统软件。
6、接入商为网站主办者启用网站服务项目。
7、备案信息产生变动或加上新网站时,网站主办者必须再度联络接入商开展校检并提交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