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根据2014年10月1日生效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
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和非中国大陆企业。
2、企业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存款单或申请表。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务局网站查询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品牌资质
1.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1)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自申请日起已满半年的受理通知书(TM标),如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应当不侵犯其它商标专用权。
3)如经营进口商品,进口品牌需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若提交的是马德里商标,需提供领土延伸证明)。
2.销售授权书:
1)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的,授权至公司主体的完整授权链条。
申请品牌旗舰店出版社、品牌出版公司,提供本社或本公司的出版社经营许可证即可; 申请图书专营店的公司,需提供至少2家及以上有长期业务合作的出版社出具的授权书(授权有效期1年以上);
若经营原版进口图书,自身为进出口公司只需提供《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其它原版类型需提供1家与出版物进出口公司购销协议及该出版物进出口公司持有的《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材料;
2)若商标持有人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及签字按手印;
3)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授权说明见下方“店铺类型授权说明”中要求;
3.质检报告(经营文化用品类目):提供近四年内有效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注:如无品牌名称,提供含品牌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4.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行业资质
1、经营文化用品类,需提供每个三级品类的相应质检报告。
2、其他二级类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及公司名称与出版物资质信息中保持一致)。
若经营文化用品中印刷类,需提供印刷品经营许可证。
若经营图书类,入驻公司经营范围中需包括互联网销售资质,具体体现形式请咨询《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