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按照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标号、数量等要求进行采购.
(2)与销售商建立物资材料的质量保证措施。
(3)物资到货后采购人员及时通知并协助仓库保管员做好检验的准备工作,对危险品检验还要准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应急措施。
(4)物资部检验人员或仓库保管员根据订货合同、物资部门的验收单及技术要求,对实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出厂日期、标识等一一核查。
(5)对于待验或检验、试验后进行判定的物资,物资部门要对其进行标识,防止转入下道工序。
(6)有下列情形的由质检部门进行复检:
①对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缺项和数据不清的。
②按规定要求必须进行复检的。
③有保管期限要求而超期的。
④无材质证明的。
(7)经试验和复检不合格的物资材料不得用于本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