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时,对商标及商标使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特许人必须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这是开展特许经营的基础。商标作为经营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具有独占使用权。
2. 许可人不得超过其注册商标的范围许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 特许人在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时,应提交相关的商标注册证书或许可证明,以证明其拥有合法的商标使用权。
4. 特许人应保证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法地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不得滥用商标许可。
5. 特许人直营门店的商标标识因保持一致性;门店商标标识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商标图样保持完全一致性,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性原则的直营门店,特许人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6. 特许人的所提供的商标必须涵盖备案项目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否则将认定为经营资源与备案项目不符。
成都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对商标及商标使用的要求主要是确保特许人拥有合法的商标使用权,并按照规定进行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和管理,以保障特许经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许人也应监督被特许人合法、规范地使用商标,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
以上信息为成都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相关要求,企业在办理备案申请时,可以将上述信息作为参考,但一切要求以备案时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